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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大妈将120万存银行15年,取款时反倒欠银行13万,当场气哭

时间:07-23 来源: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:218

河南大妈将120万存银行15年,取款时反倒欠银行13万,当场气哭

“存钱”,是我国大部分老一辈人的朴素习惯,尽管金融业发展得很快,理财方式多种多样,不少人都说“钱生钱”的道理,但老一辈人的思想通常比较保守,觉得把大额金钱存入银行才是最放心的,却哪成想,竟碰到了不怀好意的工作人员。纪阿姨是河南平顶山人,她没多高的文化,但想着儿子将来要娶媳妇,如许多中国母亲一样,纪阿姨也早早做了准备,从2005年起便把一笔笔钱存入了银行,平时基本是省吃俭用,好在家人也一直健健康康,没有得过什么重病,因此纪阿姨基本都只存不取,如此过了有15年,儿子已经长大,做了工作,交了女友,也开始考虑结婚的事情,买车买房等,都是大的开销。纪阿姨算了算,自己辛辛苦苦存了15年钱,存在银行的钱至少也有了120万,于是她想把这笔钱取出来。不过这一天,一直负责纪阿姨业务的银行工作人员董某因为正处在休假中,并不在银行,所以由银行的其他工作人员接待了纪阿姨,纪阿姨明确表示自己想办理取款业务,账户上有120万元钱,但却被告知,她的账户上分文未有,而且因为贷款、信用卡透支,还倒欠了银行13万。纪阿姨慌了,每一笔钱的存取她自己也有记录,能肯定自己的账户中有120万,怎么就没了?还欠银行13万,纪阿姨摸着眼泪说道:“我经常来这里办业务,是你们的老客户,你们也都熟悉我,我把钱存入你们银行,到头来怎么钱没了?你们还让我还钱,不是欺负人吗?”银行的工作人员也确实清楚纪阿姨是老客户,董某还曾说纪阿姨是她的大嫂,事实上,董某与纪阿姨之间并无亲戚关系,只因为纪阿姨第一次来银行办理存款业务,碰到的就是入职不久的董某,之后便一直是董某接待了纪阿姨,两人很是熟悉,其他工作人员见两人很是亲密,董某还知道纪阿姨的账户密码,便也就信了董某的话。看纪阿姨现在的反应,也像是对信用卡、贷款等业务一无所知,银行方面便仔仔细细调查了纪阿姨的账单,董某也就成了最大的嫌疑人,原来“纪阿姨”所办理的贷款和信用卡并非纪阿姨本人使用,通过预留电话和地址,银行找到了内部工作人员董某。说到董某,纪阿姨的情绪就更加激动了,纪阿姨每次来银行,碰到的都是董某,也是看着她从小职员升到了客户经理,在纪阿姨的印象中,董某是个靠谱的人,每次都耐心的接待了她,服务态度十分好,而纪阿姨因为上了年纪,老眼昏花,看不清银行小票上的字迹,便在董某的建议下,把小票撕毁了。纪阿姨的一些签字,也只以为自己办理的是普通业务,哪成想董某竟把她的钱卷走,其中有一笔转账数额高达40万,转入的账户系康某,事情败露后,纪阿姨又气又急,她根本就不认识这个人。但当银行找到董某时,董某并没有逃避,说这些理财投资的项目,都是经过了纪阿姨的同意,不过纪阿姨当即反驳道,自己对此毫不知情,董某便又改了口,说是纪阿姨默许的,她事先告诉过纪阿姨,自己要用她账户上的一些钱进行投资。对于董某的这个说法,纪阿姨没有否认,她以为董某不会用多少钱,而且明确表示了自己会马上还,所以纪阿姨就没有明确拒绝,可哪里知道,自己账户上的钱都没了。而董某向大家所出示的投资APP,实际是个典型的赌博诈骗APP。董某虽然留给了纪阿姨好的印象,其实是个急于求成的人,总想着赚大钱,先是拿出了自己一家的积蓄搞投资,结果血本无归,但董某并没有吸取教训,又听信了康某的话,以为康某能带着她赚钱,投资一百万可赚数百万,董某心动了,便挪用了纪阿姨账户上的钱,还骗过了银行。事发后,董某还多次表示该“投资”APP是正经平台,她在上面赚到过钱,再给她一段时间,便可实现盈利,直到这时,董某还执迷不悟,不相信自己遭遇了“杀猪盘”骗局,可整起事件的细节情况已经清晰明了,证据确凿,董某还要为此负上法律责任。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,挪用资金罪,是指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,数额较大、超过三个月未还的,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,但数额较大、进行营利活动的,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。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,犯挪用资金罪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数额特别巨大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另外,根据《商业银行法》第六条的规定,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。若违反了该义务规定,商业银行就应对此承担不利后果。银行方面在该起事件中也存在过错,因此在各方关注的压力下,银行在事后给出了赔偿方案,纪阿姨挽回了部分损失,至于董某,还需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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