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海关查获空车走私CPU入境案案值50万律师:进口CPU零关税
近日,深圳海关所属皇岗海关在货运渠道查获一宗空车藏匿CPU入境案,案值约50万元。目前,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。当日,该车机检图像异常,海关关员开展人工查验时在驾驶室暗格内发现未申报的CPU360块。海关提醒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》第七条规定,经过海关设立的地点,以藏匿、伪装、瞒报、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,运输、携带、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、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、物品进出境的,均涉嫌走私,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。(来源:海关发布)走私犯罪辩护专业律师吴国雄分析称:1、CPU一般归入品目8471项下,该品目项下商品全部为零关税,仅征收13%增值税。2、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八条,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“应缴税额”,包括进出口货物、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(即消费税和增值税)的税额。本案偷逃税增值税,仍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。3、本案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,以偷逃税额量刑。个人起刑点,偷逃税额为10万元;单位犯罪,起刑点为20万元。偷逃税额与量刑之间的关系,在不考虑主从犯、自首、立功等量刑情节的情况下,偷逃税额与量刑的关系如下表:吴国雄律师(深圳)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业务委员会主任欢迎转载、分享,请注明来源及作者。剽窃侵权必究。编辑:胡青宁来源:吴国雄海关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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